海东地区高污染新建项目和敏感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09年,海东地区狠抓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把项目准入、选址和验收关,使全区高污染新建项目和敏感区域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
一是严把了新建项目准入关。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产业政策,拒批了 十五小、新五小、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控制了耗能高、污染物排放量高、资源浪费严重的两高一资项目,取消了3家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新建项目。同时,加大了对科技含量高、污染物排放量小、生产工艺先进的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按照程序从简、审查从严、审批从快的原则,凡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在最短时间内下达了审批文件,年初申报的43个扩大内需项目均在3日内得到了环保审批。
二是严把了新建项目的选址关。按照园区引领、产业集中、县域有别、培育主体、增效增量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新上项目在工业相对集中区发展,从严控制了城镇周边和相对集中区外的工业项目,拒批了饮用水源上游、环境敏感区域的高污染项目。
三是从严落实了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集中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对扩建项目、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建设问题,采取现场督办、召集项目业主紧急约谈等措施进行了重点督办,使建设项目的违规行为得到了及时整改,凡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凡竣工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投入生产的新建项目的达标排放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