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选攀枝花市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方案编制单位
为积极保障十四五用能需求和发展空间,挖掘存量空间,找出可替代节能量,为十四五新上需节能审查项目形成的能耗增量提供替代指标,经集体研究同意,我委拟公开征选《攀枝花市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方案》。
(二)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不高于29万元。
(三)研究方向:积极保障十四五用能需求和发展空间,挖掘存量空间,找出可替代节能量,为十四五新上需节能审查项目形成的能耗增量提供替代指标。替代指标主要包括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加强能源管理统计、新上清洁能源项目、增加森林碳汇等。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新上项目进行深入论证,分析评估其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同时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研究提出全市改造潜力大、实施效果好的节能降碳减污项目支持需求和项目清单,做好项目储备。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资料提交
(一)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报名单位近3年来完成类似课题研究成果相关证明;3.项目团队介绍;4.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或计划;5.项目报价明细。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以上书面文本资料请于11月3日17:00以前,一式三份采用直接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提交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资料提交地点: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606室。
四、比选方式
资格审核合格的单位参与比选评审,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综合得分最高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并在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评审结果。
五、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高晟民
(二)联系电话:0812-3324554
(三)联系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2号。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