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转发陕西省审计厅2017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西安财经学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4月至8月,对西安财经学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及下属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西安财经学院(以下简称为西安财院)为省属高等学校,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学院有基建办、后勤服务集团和高职暨继续教育学院等三个二级财务核算单位。西安财院行知学院,为西安财院联合办学(占30%股权)的独立学院。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面房租赁等收入793.93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挪用专项资金1804.17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其中包括高教教学质量与教育改革补助111万元、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1493.36万元、重点学科项目等专项经费挪用于基本支出199.81万元。
3.超预算支出682.37万元。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418.92万元。
2.使用自制收据向学生收费3.4万元。
3.往来款项长期挂账981.6万元。
(三)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科研项目资金111万元长期闲置,科研项目未完成。
2.西安财院制定的《西安财经学院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与上级相关规定相违背。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审计组抽审3个部门使用管理的部分资产(占被抽资产数量的89%、占被抽资产价值的93%),发现资产账实不符。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学院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要求依据相关规定,调整账务,对未完成的项目,尽快安排资金完成,确保项目资金用在项目上。对超预算支出问题,今后要科学安排年度预算,严格按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杜绝超预算开支。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今后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大宗采购实行学院统一管理,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对使用自制收据向学生收费问题,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杜绝对外使用自制收费票据。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其中已形成的呆坏账,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对科研项目资金长期闲置问题,要求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对于已立项长期无资金投入的科研项目予以撤项,对于经费已到位长期未完成的项目,收回长期闲置资金。对《西安财经学院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与上级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及时进行修订。对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问题,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西安财院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进行了积极整改,按时向我厅上报了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超预算支出问题,西安财院接受审计意见,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会计核算。对于挪用专项资金、超预算支出等问题,该院制定或修订了管理办法,加强了预算支出控制。对于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学院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规范采购。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逐项进行了催收催缴,部分长期遗留问题尚在处理中。同时,西安财院停止使用自制票据。对于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对部分项目进行了清理和撤销,并重新修订了相关制度。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在2016年对全院资产进行了清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