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将对企业自主创新进行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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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9日发表
日前,桃江县委、县政府出台激励机制,对企业自主创新进行重奖。
根据政策规定,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及牵头申报部门,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高新产品研发奖励。对新成立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的企业及牵头申报部门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成立省级研发中心的企业及申报部门给与10万元奖励。对新获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及牵头申报部门各给与5万元奖励。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的,每项奖励1万元。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成果奖的企业,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这一举措对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科技工作者,为该县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具有重要的意义。(刘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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