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湖保护立法座谈会
汪在祥出席并讲话
开展长湖保护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新增加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11月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湖保护立法座谈会,以加快推进长湖保护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继先出席会议。
会上,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人汇报了《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情况,并就《〈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报告》起草情况作了说明。沙洋县、掇刀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漳河新区党工委,以及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参会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长湖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汪在祥强调,长湖是我省第三大湖泊,也是长江流域重要组成部分,开展长湖保护立法,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完善荆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把长湖保护立法各环节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摸清长湖保护现状和底数,找准需要解决的问题,选准立法要解决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进行研究论证,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制度设计,搞好上下衔接,善于学习借鉴,紧扣荆门实际,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保护与发展、上游与下游、分工与协作等关系,最大程度实现立法的精细化、具体化。要加强立法协同,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支持;积极与荆州、潜江市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协同推进。要发扬“工匠精神”,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立法各环节工作,全力制定出台高质量的长湖保护条例。(记者邓欣慧 通讯员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