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湖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简称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工作部门;根据《关于
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组织、干部工作和协调人才工作的规划、规定和管理制度。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研究指导区管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管理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全区党内统计工作。
(3)指导各基层党委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及审批“两委”候选人;按照管理权限,研究、指导、审批党组织机构的设置、变更(含调整隶属关系)等事项,负责区党代会(党代表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上级党代会(党代表会议)代表人选的推荐和选举工作。
(4)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区的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驻区处级单位办理领导干部管理的有关事宜;考察本区副处级以上单位和区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承办领导干部的任免、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员、雇员的录用、退休审批等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干部培训工作规划,统筹、组织、指导、检查全区干部培训工作。
(5)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
(6)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
(7)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统筹领导、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8)负责全区老干部的宏观管理;督促检查全区离休干部(含接管的省属、市属企业离休干部)和区管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9)负责全区组织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全区干部人事信息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10)负责全区组织系统的自身建设。
(11)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区委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12)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编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政策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制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研究制定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议事协调与临时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其他行政机构)、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研究、审查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研究、审查全区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渠道。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进法定机构试点。
(6)牵头协调、沟通、反映市、区事权划分,参与市直职能部门与我区的职责分工;统筹并审核区直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区直各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分工。
(7)审核区机关事业单位有关雇员、综合协管员的配备需求,负责对社区工作站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进行员额管理。
(8)指导、协调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监督检查各部门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查处机构编制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9)推行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理人员出入编核准手续;负责机构编制信息统计工作。
(10)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指导协调,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检查。
(11)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区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12)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内设办公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干部科、人才工作科、干部监督科、老干部科、信息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等10个科室,内设1个直属行政机构,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正科级),内设1个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为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另,区委组织部(区编办)有2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副处级)、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正科级),均独立核算。
区委组织部(区编办)机关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有行政编制38个、在编38人,附属工勤编制2个、在编2人,辅助管理类雇员编制5个、在编5人;离退休人员7人。实有公务用车3辆。
三、2015年执行情况
2015年我部(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从严治部和简政放权,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干部工作方面,实行了岗位公开、履职评价等新做法,建立了干部正负面信息清单制度,扎实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抽查核实工作,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在党建工作方面,通过实施质量党建工程,建立了三大区域化基层党组织体系、基层党建责任机制、党建业务标准化机制、党建效果评价机制、党务干部能力提升机制和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在人才工作方面,印发了《关于实施罗湖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性文件,全年共设立并组织实施了31个培训班次,累计培训约2.9万人次;在机构编制工作方面,通过出台政府转移职能目录、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扎实做好市区行政审批事权对接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时,积极推进区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社区体制改革,努力促进编制资源下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自身建设方面,扎实开展“落实***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和组织工作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组织系统自身建设水平。
四、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广泛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全面系统学习******系列***精神。
2.认真做好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选好配齐区管领导班子,组织做好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对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突出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推进干部交流轮岗,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引进工作,开展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及面向全国选聘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工作。
4.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抓班子、带队伍”工程。
6.开展公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建立OA平台公职人员平时考核评价系统。
7.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大力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工作,完善社区党组织质量评定工作,抓好10个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整顿,进一步加强两新党建、机关党建和股份公司党建。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8.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
9.深入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拓宽党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进社区的履职形式。
10.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积极稳妥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试点。
11.全面落实人才发展政策,继续推进“菁英计划”。
12.扎实推进区属事业单位改革、街道“大部制”改革、“大分拨”城区管理体系改革、构建“大督查”工作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
13.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加大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力度,确保编岗一致。
14.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在全区组织系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优秀组工干部”主题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完善机关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及换届纪律教育,完善部风监督员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本单位总收入456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2.2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8万元;总支出4568.02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6年,本单位预算支出4568.02万元,较上年增加2302.14万元,增长101.6%;其中:人员支出953.38万元;公用支出10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82万元;项目支出3459.46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15.39万元,比2015年减少4.97万元,减少24.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5.94万元,比2015年减少4.97万元,主要是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压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5万元,与2015年持平。
四、2016年部门预算附表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表》
表3:《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
表4:《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表5:《项目支出预算表》(按项目分类)
表6:《“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表7:《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