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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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3日发表
宁明县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表 | ||||||||||||||
收费标准 | 80元/件 住宅类 | 550元/件 非住宅类 | 10元/本 不动产证书工本费 | |||||||||||
登记类型 | 首次登记 | 转移登记 | 抵押登记 | 地役权登记 | 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 | |||||||||
收费情形 | 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 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 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 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 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 地役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 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抵押权首次登记。 |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
缴款人 | 权利人 | 权利人 | 抵押权人 | 需役地人 | 权利人 | 权利人 | 需役地人 | 抵押权人 | 权利人 | 权利人 | 权利人 | 权利人 | ||
减收情形 | 1.申请异议登记的,减半收取; 2.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按每件80元收取;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 |||||||||||||
免收情形 | 1.依法办理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3.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 4.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5.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6.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7.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动产登记的。 | |||||||||||||
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桂财税〔2019〕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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