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我市开展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督查
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 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我市将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督查工作, 加快落实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各项政策措施, 切实督促各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 确保完成冬季清洁取暖各项目标任务, 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
本次督查将对全市各县区电供暖、气供暖、 热电联产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 是否办理立项、 施工图审查、 规划、 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 督查电网建设改造计划和电网改造进度, 了解辖区内电网改造模式等相关情况,以及各县区是否按规定制定资金补贴办法及财政补助资金筹集情况。 对涉及气供暖任务的县区,督查辖区内燃气运行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巡查巡护制度、 应急预案, 检查燃气企业是否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协议,及2018—2019年采暖季气源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此外, 督促县区着手开展2019—2020年各项清洁取暖实施项目以及配套电网、 天然气管网等基础建设规划工作, 确保完成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示范期达到的各项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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