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蔡甸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统一收归区国资局管理
11月20日召开的蔡甸区政府第84次常务会研究了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及闲置资产自查清理工作,审议并通过了《蔡甸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12月1日起,蔡甸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将统一收归区国资局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蔡甸区对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开展了清查,特别对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存在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了核查,摸清“家底”,并起草《蔡甸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会议同意出台此《办法》,修改完善后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蔡甸区长郝胜勇强调,国有资产要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专班现场核查,做到核查数据每年清理更新。要组织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好《办法》,把国有资产真正管起来。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将国有资产、资本管好、盘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守好“家底”,发挥最大效益。
蔡甸区领导黄江波、黄厚光、吕文飞、朱义侠、赵永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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