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审减资金174亿元
2014年上半年,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重点,经过市、县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共同努力,共完成评审项目485个,评审资金20.25亿元,其中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完成6.98亿元,工程结/决算评审完成12.58亿元,其他评审0.69亿元,分别占评审总额的34.47%、62.12%和3.41%,审定资金18.51亿元,审减1.74亿元,剔除财务决算评审(“编审合一”,评审资金8.19亿元)不可比因素,综合审减率14.43%。 (一)加大市级评审力度。一是完善评审模式,将资料收集、组织评审、过程***、量价核实、出具初步意见、反馈洽商、结果把关、出具评审结论等各环节的评审链条程序化。二是拓展评审业务范围,在夯实项目结/决算评审的同时,有效实现了“关口”前移,并将土地整治项目、交通项目纳入了评审范围。上半年市本级共完成评审项目60个,其中预算/招标控制价项目评审完成19个,结/决算项目评审41个,评审资金10.92亿元,其中预算及招标控制价评审完成0.62亿元,项目结算评审完成2.11亿元,财务决算评审完成8.19亿元,分别占评审总额的5.68%、19.32%和75%,审定资金10.53亿元,审减0.39亿元,剔除财务决算评审(评审资金8.19亿元)不可比因素,综合审减率为13.76%。 (二)规范中介机构选用。市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入库及其选用办法》(张财字[2014]88号),并通过“办法”,一是明确了社会中介机构入选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库应具备的条件,二是明确了社会中介机构入选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库需采取的有关方式,三是明确了具体项目评审选取社会中介机构的程序与方法,四是明确了与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入库及其选用相关联的五项制度,即:社会中介机构新增入选和缺(差)补制度、社会中介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制度、社会中介机构重大问题一票否决制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小组审议制度和社会中介机构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制度。同时及时启动了对入库选用社会中介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细化考核项目与内容,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制度约束和阳光下运行。 (三)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一是编印了《工程资料送审清单目录》,让建设单位拿着“明白页”,不再跑冤枉路,一次性地将评审资料准备齐全。二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在全面做好***评审、量价核实与现场踏勘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业务专长,为建设单位及时解疑提供帮助。三是打造服务平台,提升窗口形象,市局对原有洽商室进行了升级改造,为前来进行评审“洽商”的基层建设单位等有关各方提供了更加便利优质的服务环境。
(四)强化县区工作指导。一是制定印发了《全市2014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需重点做好的6个方面14项工作。二是消除评审工作盲点县区,在中心建立“2+1”责任督导制,即中心每人确定一个工作滞后联系县区,确保2014年所有县区评审工作全面铺开,目前宣化县已建立了评审专职机构,充实了人员,启动了评审工作。三实行了县区评审业务季报统计和公布制度,将评审业务表制化,要求各县区评审中心于每季度末10日内向市评审中心上报数据,同时对县区评审工作完成情况在我局内网予以公布。四是加强县区工作与业务“双指导”,取得了较好的评审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