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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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5日发表
10月7日上午,韩金华副区长亲临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原区房产地交易中心),视察并指导不动产受理登记系统切换;标识、铭牌、窗口调整;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等工作。韩区长充分肯定了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前期的工作准备,并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确保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面有序推进。10月8日,本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明不更换。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原则,我区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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