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要求做好上报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账号联系人名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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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龙岗区辖各社会办医疗机构:
我区卫生监督所已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账号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社会办医疗机构,要求所在区域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系统账号联系人名录。截至目前,虽然大多数社会办医疗机构已按要求上报了相关联系人名录,但仍有一些社会办医疗机构未予上报。为防止和克服医疗机构因未进行电子化注册妨碍自身社保运营和校验工作的现象,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切身利益,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及时向所在辖区的卫生监督所上报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账号联系人名录(姓名+手机号码)。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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