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村村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乐从镇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村(居)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是每月6日前,由会计人员将上月的村(居)委会行政账和资产办账的财务资料交村(居)委会和资产办负责人审查签名,再交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签名,然后交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监督小组成员提出审核意见,填写《理财报告书》,于每月20日前由会计在公开栏进行公布;代管村财务的中介公司接到村委会《理财报告书》后,核实村(居)委会单据出具一式两份的财务报表,并加盖财务核算代理机构印章,然后交由单位负责领导、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会计等成员审核、加盖印章后于每月20日公开栏公布。
二、是文秘人员对村务事项、群众热点问题(包括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民主决策、工程招投标、征地或宅基地分配、计生指标分配、社会抚养费征收、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低保户审定、承包款收缴等)进行收集和汇编后,交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签名,然后交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签名,由文秘人员在公开栏及时向村(居)民公布。
良村 村村务公开领导小组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2010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