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确定了辽宁省国家级和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工作内容和标准
为科学、规范地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近日,省林业厅制定了《辽宁省国家级和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工作内容和标准》。 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监测、样本采集、信息报告和异常情况应急处理四个方面。监测对象是兽类和鸟类,特别是候鸟等迁徙物种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监测区域是监测对象的集中分布区域,包括繁殖地、越冬地、夜栖地、取食地及迁徙中途停息地等;监测对象与人和饲养动物密切接触的重点区域;发生过重大疫病的区域及周边地区。监测内容是监测野生动物种群动态和活动规律;监测野生动物发病、非正常死亡情况;监测野生动物行为异常、外部形态特征异常变化,或种群数量严重波动等异常情况。在发生野生动物异常的情况下,经现场初检疑似或不能排除疫病因素时,应对发生地点实行消毒并隔离封锁。异常动物尸体应采取深埋、焚烧和发酵等方法做无害化处理。对感病的野生动物应根据保护级别采取捕杀或隔离救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