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605民初25932号原告佛山市中正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温勇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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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7日发表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温勇彬:
本院受理的原告佛山市中正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温勇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05民初25932号案的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75628.79元,利息12327.49元(从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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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01:25: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