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职工五一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佛工总字[2010]17号
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职工“五一”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职工文化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十六届亚运会在广州召开,大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关于广泛开展五一庆祝活动的通知》(佛工字[2010]9号)的精神,市总定于4月下旬开展全市职工“五一”乒乓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庆五一迎亚运·共创美好新佛山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7日(星期二)
地点:佛山市岭南明珠体育馆训练馆(禅城区季华五路市广播电视塔对面广场)
三、比赛项目
设混合团体赛一项(比赛依次: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
四、参赛单位
各区总工会代表队各1支,市直有关工委会、基层工会代表队11支,共16支参赛队。
五、报名参赛
各区总工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自行开展参赛选手的选拔、组队、训练等工作,并填写《全市职工“五一”乒乓球比赛报名表》(***2)于4月16日前传真至市总办公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往市总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lanx@fftu.gov.cn)。
六、其他事项
比赛具体要求请参看《全市职工“五一”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1)。有关信息将提前公布在市总工会网站“最新公告”栏内。
联系人:蓝星 联系电话:82250***2 82254510
传真号码:82220656 电子邮箱:lanx@fftu.gov.cn
市总工会网站:www.fftu.gov.cn
附:1、全市职工“五一”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2、全市职工“五一”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二○一○年四月八日
***1:
全市职工“五一”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佛山市总工会
二、竞赛日期:2010年4月27日(星期二)
三、竞赛地点:佛山市岭南明珠体育馆训练馆(禅城区季华五路市广播电视塔对面广场)
四、竞赛项目:混合团体赛,比赛顺序为:①男单、②女单、③混双、④男双、⑤女双。
五、运动员资格
(一)必须是各区总工会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二)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
(三)运动员资格由各区总工会负责审查,如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取消代表队全部比赛成绩。对于资格有争议的运动员,主办单位将通过查验社保证进行身份核实(须在单位购买社保时间达3个月以上)。
六、组队及参赛办法
(一)各区总工会必须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独立组队参赛,不可组织联队参赛。各参赛队总人数最多不超过11人。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各一人(可兼运动员),男运动员3-4人,女运动员3-4人。运动员可兼项参加比赛,但参加男、女子单打的运动员不可兼项混双;
(二)参赛者赛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经裁判员核查无误后方能上场比赛。
七、参赛单位
各区总工会,市直有关工委会、基层工会共16支参赛队。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的方法进行决出名次。第一阶段比赛必须赛满五场,第二阶段比赛先胜三场者即结束比赛。比赛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二)本次比赛执行国际乒联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三)比赛用球:双鱼三星白色乒乓球。
九、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将为获得混合团体赛前八名的代表队给予奖励。
十、其它事项
4月26日上午9:30时在市总工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并进行抽签。
本规程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全市职工“五一”乒乓球比赛组委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