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10月5—6日环保督察通报巡场镇有露天焚烧火点问题处理的专题报告
宜宾市打好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5日,宜宾市中心城区及周边6+25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第14轮核查组在珙县巡场镇坳田村发现1处火点,在巡场镇河口社区发现2处火点。经现场对农户开展劝解,制止禁烧行为并实施扑灭。10月6日,第14轮核查组在珙县巡场镇龙祥路82号发现一处秸秆焚烧,在珙县车站附近发现一处秸秆焚烧。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宜宾市打好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中心城区及周边6+25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现场核查问题整改交办单后,立即通知巡场镇严肃处理。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巡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值班干部、村(社)干部前往事发点对当事人进行露天焚烧危害性再次宣传和批评教育,并责令当事人写下秸秆禁烧承诺书。同时约谈村主要干部,根据《巡场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被督查的四个村在年终环保工作考核中扣5分,对四个村秸秆禁烧巡查经费按市级督查通报标准予以处罚,对村巡查人员处罚现金100元,对镇值班干部分别扣除年度绩效考核分值0.5分。
***:1. 《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10月56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第14轮核查组在巡场镇发现露天焚烧火点的通报》(珙农函〔2019〕97号)
2. 《珙县巡场镇人民政府关于露天焚烧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珙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