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今年提高了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据了解,为解决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问题,按照鲁劳社[2007]9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市上调此类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即由之前的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280元。这次调整全省按各市经济发展水平分为5类,我市属最高一类。
同时,为提高企业离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根据鲁劳社[2007]11号文件要求,近日,我市对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出调整。此次调整的范围是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增加的待遇按照企业离休人员离休前的职务级别相应增加。经初步测算,我市企业离休人员月均增加养老金390元,全市每月增加养老金支出19.2万元。目前我市增加养老金工作已展开,整个调整工作将于4月底前完成,确保“五一”节前发放到每一名企业离休人员手中。 (李玲 张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