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三名烟台好人
经各县市区和部门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烟台市文明办组织综合评议、公示等程序,2019年第四季度30名“烟台好人”名单公布,我市诸由观镇冶基村村民姜红艳、兰高镇慕家村村民韩青玲、七甲镇东林家村村民林丽萍位列其中。
姜红艳,女,1971年9月出生。2002年,姜红艳公公诊出肺***,她辞去工作全心照顾公婆,白天在医院照顾公公,晚上回家照顾智障婆婆。为了给公公治病,她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了一大笔外债。2008年,她又把因脑血栓不能自理的母亲接到身边一起伺候。在她的精心照料下,已经83岁高龄的婆婆虽已完全不能自理,却情绪稳定,状态良好;80岁的母亲也病情稳定,每天开心快乐。
韩青玲,女,1972年6月出生。2018年6月22日晚上7点左右,韩青玲的女儿慕佳彤不幸遭遇车祸,身受重伤。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亲戚发起了水滴筹募捐。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慕佳彤的手术没有因为钱而耽误,韩青玲一家人对社会充满了感激。车祸责任认定完毕后,肇事者赔偿款到账,刚好可以抵消慕佳彤的医药费。虽然后续恢复也需要用钱,但是韩青玲最终将亲朋好友资助的钱和水滴筹的捐款共50万元退还给了每一位好心人。
林丽萍,女,1982年9月出生。1999年,林丽萍的母亲因三次脑血栓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父亲早年在部队受伤、心脏做过支架,不能从事重体力活,妹妹年幼。林丽萍从18岁初中毕业,便留守在家担起照顾重病父母的重任。因为家境困难,林丽萍至今未婚,但她却说:“没有妈,哪有家?”
记者 张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