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推进黄蓝经济区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全力实施国家战略推进黄蓝经济区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黄蓝融合、海陆统筹、一体发展”的工作要求,提出实施两大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落实扶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黄蓝经济区融合发展,全力推动我县跨越发展率先崛起。
《实施意见》指出,我县作为黄蓝战略双重覆盖的3个全国百强县之一,建设高效生态经济区与蓝色经济区,区域相同、内涵相容、目标一致、政策叠加。实施黄蓝战略,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发展,是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必然选择和内在要求。我县将全力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总战略,着力调整优化结构,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加强生态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速构筑以生态文明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率先建成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经济社会更加协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蓝色经济区。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统筹考虑资源承载能力、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按照海陆统筹、由陆及海、梯次推进、一体发展的原则,科学开发12.35公里海岸线资源,加快培育和发展海陆优势产业,优化提升战略布局,规划布局“重点突破区、工业提升区、生态农业区”的总体开发框架,打造黄蓝经济区内重要的县域经济增长极。
黄蓝战略实施的核心是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分工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检查到位。《实施意见》要求,按照黄蓝战略融合发展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制定和完善黄蓝经济区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将黄蓝两大经济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决策部署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范围,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建立督办督查和通报制度,健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