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五大工程打造历城法治扶贫品牌
我区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强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实施五大工程,积极打造我区法治扶贫的新品牌,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贫困村公共法律服务工程,筑牢法治扶贫网络。打造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等六大窗口,实现所有对外业务一站式服务,并同时开通网上法律服务大厅,实现线上线下全面服务。在贫困村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一法律服务机构,贫困村全部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并配备一名专业法律顾问,为村委会担任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全面深化贫困村“法治六进”工程,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推进落实法治宣传、摸清“双实”信息、消除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五项任务,重点掌握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年人贫困的情况,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公益诉讼、法律援助等手段,促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指导贫困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引导村干部在法治轨道上管理村居事务,提高贫困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目前开展专项扶贫法治讲座9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918人次,协助村居、政府处理法律事务538件,贫困村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全面加强贫困人口法律援助工程,提高依法维权水平。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向贫困家庭发放法律援助卡片,使贫困家庭对法律援助知晓率达100%,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探索建立经济困难证明个人声明制度,使社会救助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于经济审查。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咨询、辩护、代理、公证等服务,积极面向贫困人群、小微企业、困难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今年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21件,切实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面深化贫困村矛盾纠纷化解工程,优化扶贫发展环境。加强贫困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每村建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细化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缩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本单元。充分发挥预防功能,针对贫困村定期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主动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介入早。充分发挥化解功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调解活动,对排查出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送的、以往工作遗留的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多年积累的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依法及时就地调解,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推进建立人民调解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提高贫困村调解效能。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在脱贫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为深入开展扶贫工作保驾护航。今年全区共参与调解案件1471件,调解成功1451件,成功率98.6%,涉及当事人3338人,涉及金额348.2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40起,涉及当事人354人。
全面加强特殊人群帮扶工程,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帮助在村服刑、刑满释放“两类”人员困难家庭落实社会救助、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等政策。积极推进已衔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覆盖,安置率不低于90%。切实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强化专职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者信息库,推动志愿者数量增幅与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增幅保持同步,为打好特殊人群脱贫攻坚战做好人员保障。
(作者:李旺舒)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