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司法局聚力均等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靖江市司法局为保障“均等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和考核下评”的 “四个下”的总思路,确保基层有人、有力、有资源集聚在“均等普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线。一是重心下移。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在基层,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内容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要深入基层,精准把握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从而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法律服务。二是力量下沉。全系统人员、工作经常下沉到村居和工作一线。把司法行政干部、矫正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矫正社工派到村居,密切与广大村居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的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并随时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三是保障下倾。将人、财、物等各项保障向基层工作一线倾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各项业务的指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每年至少12次到基层一线,积极了解和研究解决村居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的涉法困难和问题。四是考核下评。科学考核评价工作成效,坚持机关科室对基层司法所进行业务工作考核的同时,增加镇乡、街道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村居干部和村居民对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权重;增加基层司法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分值,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