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领导批示、指示及全省、全市、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纳雍县明确工作目标、排查治理范围、排查治理内容,落实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有效遏制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在“防控事故、促进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加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
排查治理对各地、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场所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排查治理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立即对“自查自改”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为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逐级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排查检查。严格落实台账管理、日排查日报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逐步分级建立全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闭环管理。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