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高淳区环境监测站)
南京市高淳区环境监测站是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保证监测工作和监测数据的客观公正性,防止任何不正当的干预,站长代表本机构管理层特作如下声明:
1.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方法及技术规范,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3.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4.保证监测活动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行政、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不参与任何有损于监测结果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5.全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徇情受贿,不进行一切有碍监测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6.对在监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确保这些义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站长:卞月红
南京市高淳区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