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开展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工作
鞍山市民政局表示,鞍山市全面开展2009年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工作。城乡低保家庭考入正常收费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将给予30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考入正常收费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
今年高中、大学录取工作即将结束,为了保证低保家庭以及低保边缘户子女都能上得起学,鞍山市民政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鞍山市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工作正式开展。据了解,今年开始,鞍山建立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低于上浮20%后标准的群体,纳入城乡低保边缘户范围。2009年将是鞍山低保边缘户家庭享受教育救助的第一年。鞍山目前低保对象为8万5千人左右,低保边缘户人数约为1万6千人。
鞍山市将对城乡低保家庭考入正常收费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含免收学费的院校,下同)的学生,给予30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对城乡低保家庭考入正常收费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宏志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对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考入正常收费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入学补助;对城乡低保家庭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给予1000元的入学补助(分三年发放)。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一、二、三本院校(含大专),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学校。免收学费的院校,主要指军事院校和地方大学与军队联招国防生等。高中阶段学校包括重点高中、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和本地中专(不含大小自费、免费高中、技校、职校和外地中专)。各县(市)、区对目前享受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待遇的困难家庭子女考入三本、大专、艺术院校的,要一视同仁办理救助手续,不得以收费高等为由拒绝救助。
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可持低保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户救助证、本人身份证、高等院校或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学费收据到所在社区办理救助手续。部分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家庭的子女因贫困暂时不能缴纳学费、无法提供学费收据的,由录取院校出具学费缓缴证明。入学救助受理审批工作自8月中旬开始,10月15日结束。
★全日制高校入学补助
低保生3000元
宏志生5000元
低保边缘生1000元
注:不含免收学费的军事院校和联招国防生等。
★高中阶段入学补助
1000元(分三年发放)
注:不含大小自费、免费高中、技校、职校和外地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