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7月12日上午,宽甸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县委书记刘希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俊清,副主任关飞、赫中山、辛立兵、董青玉出席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人选赵洪绪,县委常委、副县长孙明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曲俊清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宣读了张涛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辞呈,宣读并通过了《关于接受张涛同志辞去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赵洪绪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县委书记刘希明对提请任命人员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提请任命同志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公布任职表决计票结果并宣布《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会议决定任命赵洪绪同志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曲俊清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根据《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并根据《国歌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宪法宣誓仪式时,奏唱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