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民乐镇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发〔2021〕22号
关于印发民乐镇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民乐镇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民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民乐镇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在我镇的流行和传播,指导我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加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发生的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任务
(一)2021年上半年我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达到常住人口的40%,2021年全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达到80%。
(二)要集中力量和资源做好18岁及以上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确保18岁及以上人群第一剂疫苗接种覆盖率达70%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
1.按属地开展组织动员工作
要制定科学、详尽的人员组织方案,在疫情防控村( 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市分管领导包乡镇街道、镇街道分管领导包村屯(社区)、村屯(社区)干部包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包人的“四包”制度,构建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摸排体系,组织村(社区)疫情网格管理员通过“大走访、敲门入户”等形式,对网格内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进行拉网式梳理、排查,及时掌握各种应种人群具体情况,按照《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玉林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玉防指[2021]19号),建立网格内应种愿种人员名册,并落实对应网格联络员和单位联络员。各网格联络员和单位联络员负责对接预防接种点,组织好本网格管理的适种人员有序到接种点进行接种,并及时跟进了解接种后的情况。
2.按行业开展组织动员工作
各单位、各企业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动员组织本单位开展摸排工作,建立应种愿种人员名册,组织好本行业管理的适种人员有序到接种点进行接种,并及时跟进了解接种后的情况。各单位、各企业已完成本单位/企业员工疫苗接种工作的,应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党政办。
3.组织动员方式及宣传内容
开展组织动员工作时,应注意广泛动员和个别动员相结合,注重不同年龄层获取信息的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要在社区/村屯、单位/企业内张贴附有预约二维码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宣传海报,方便群众进行疫苗接种预约登记。宣传内容应包括疫苗安全性、有效性、接种剂次、年龄范围、接种禁忌症等知识。
(二)能力建设
我镇要配合市卫健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接种服务能力综合评估,综合人员摸排登记、现有接种服务能力、接种单位规划设置、冷链及硬件设施配置等,通过提高现有预防接种单位接种能力和延长服务时间、建立临时接种点、组建巡回移动接种队伍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接种能力,确保辖区疫苗接种能力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分梯次接种部署,我市41.4万人第一剂次、约13.6万人第二剂次的接种任务需要在1个月之内完成,全市倒排工期,平均日接种量要达到2万剂次。正常工作日的日接种量将要达到2.7万剂次,时间紧,任务重。按要求,我镇接种点日需接种约1500剂次。
1.固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建设
我镇要依托现有镇卫生院完善建设固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增加登记台、接种台,配足参与疫苗接种的人员,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全覆盖,实现工作人员可轮休,免疫规划疫苗可开展,接种任务可完成。辖区接种点日需接种至少1500剂次。
2.场地布置及设施准备
(1)预防接种点要规范设置等候区、问询/登记区、接种区、留观区、抢救区,各区域间要采取隔断进行区分,确保人员单向流动。接种点要根据日均服务人数配备足够的电脑、扫码器、身份证读卡器、医用冰箱、抢救床、心电监护、电除颤仪、救护车等设备,做好医疗救治保障救治安排,备足相关急救药品,并做好网络、电力保障工作。
(2)镇卫生院要摸排评估辖区内人口和疫苗接种能力,根据需接种人数规模,统筹调度辖区内场地(如村委会、学校等)、电脑、桌椅、网络通讯等场地设施,提前做好临时巡回接种点部署工作,并根据需要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巡回接种常备队伍支援请求,以满足大规模人群接种需求。
(三)接种实施
1.接种进度计划
(1)根据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的统一部署,我镇4月份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前期已接种人员第二剂次的接种工作,其中优先安排接种首针间隔已超56天的人员进行接种。5月份主要集中开展18岁以上人群的首针接种; 6月份主要集中开展5月份接种首针人群的第二针接种。
2.预约及通知
接种点应至少提前72小时将按种安排通知网格联络员或单位联络员,联络员接到接种安排通知后,要在48小时内完成群众的告知工作,并确认群众能够按时到位。告知内容包括接种时间、接种地点以及务必携带个人二代身份证等。其他较为分散或难以集中接种的群众,由预防接种点在网上开放预约接种,并至少提前72小时将开放预约信息通知各网格联络员,联络员应通过有效方式将开放预约信息通知群众,有效方式包括微信群、QQ群、短信、电话、书面通知等。
3.现场接种
(1)健康询问与筛查。工作人员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询问与筛查,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对有发热等异常症状或健康码“非绿”者,做好登记,暂缓接种。
(2)知情同意与登记。接种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接种对象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充分告知接种对象所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由接种对象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方可接种,对确实因禁忌需推迟或不宜接种者在知情同意书上提出医学建议。
(3)接种实施。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严格做好“三查七对一验证”,做到接种对象、预防接种凭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扫码接种。
(4)接种后现场留观。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工作人员监督接种对象将按压接种部位的棉签(棉球)放在指定的回收容器内,不得随意丢弃或带离现场。
(5)预防接种凭证准备。接种单位完成接种后,应打印预防接种凭证,交予受种者。
4.现场医疗救治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的要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定保障关系,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承担责任区域内接种门诊、大型临时接种点以及巡回移动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教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对接种点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急救和后续医疗处置的,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安排救护车快速转运。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实施救治。同时,接种现场疫苗接种救治力量准备要充分,做到“四有”,即一要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驻点,二要有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保障,三要有专门的120救护车,四要有救治绿色通道。
5.不良反应监测处置
市疾控中心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规范做好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组织调查处置等工作。对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由卫生健康、疫苗生产企业和保险等部门按职责依法解决,并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三、信息报告
(一)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每7天内的摸排任务和接种任务。倒排工作进度,制定工作进度表,每周将进度报告镇政府。
(二)镇卫生院按要求及时统计疫苗接种进度情况。镇政府定期对全镇疫苗接种进度情况进行分析和汇总,通报各村(社区)接种进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的主体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负责统筹辖区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强化疫苗接种的各项保障措施,全力以赴有序做好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二)加强组织动员。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协同+单位实施”的模式,构建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摸排体系,认真做好辖区、行业、单位接种对象排查工作,为群众提前做好信息登记,提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的精细化水平,坚决做到排查不漏一人,组织接种不漏一人。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在本辖区、本单位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在报纸、电视、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提高接种意愿。
(四)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市卫健局牵头,市财政、医保局配合,结合工作实际,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大型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点的相关建设经费、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人员队伍及时到位,确保疫苗临时接种点按时限建成并顺利投入使用。
(五)加强疫苗管理和接种评估。镇卫生院加强疫苗质量管理,确保疫苗运输环节及储存环节符合贮存要求,保障群众疫苗接种安全,定期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率调查,评估工作成效,确保顺利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六)严肃督查问责。镇纪委将对摸底不及时不彻底、组织接种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根据相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
***:1.民乐镇新冠疫苗接种任务分配表
2.民乐镇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日程安排表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民乐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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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