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人事部200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申报
2006
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函》(人专司函〔
2006
〕
7
号)的要求,为做好今年我市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
2001
〕
33
号)的规定,严格质量,好中选优,切实把项目申报和资助与科技创新相结合,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相结合,支持和鼓励留学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发工作。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
、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量
申报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是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是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是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三类申报重点应放在启动类,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数一般不超过
3
个。
四、申报时间及办法
请各有关单位自接到本通知起,即可组织本单位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在对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于
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表格可复印,也可以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网址:
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一式四份,以及项目申报名单报送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
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
liuxuezhan@qingdao.gov.cn
”。
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
178
号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联系电话:
88916306
联系人:柳向东
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二
OO
六年四月十二日
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二
OO
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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