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水污染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努力打赢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省督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的通知(辽环督改发〔2020〕4号)》要求,深入实施精准治水、科学治水,推进重点“双20”攻坚目标认真整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结合盘锦市政府印发的《盘锦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河流概况
1.辽河
辽河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在我市盘山县沙岭镇六间房进入盘锦境内,东北西南流向,流经盘山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的17个乡镇(街道),在大洼区赵圈河镇注入渤海,境内河长116千米,辽河闸以下至接官厅长65千米。设有3个国考断面,分别为盘锦兴安、曙光大桥和赵圈河断面,其中盘锦兴安、曙光大桥断面为“双20”攻坚断面。
2.绕阳河
在流经阜新、锦州等地后,在盘山县高升镇后屯入我市境内,经得胜镇、胡家镇、太平镇、新生街道后于东郭苇场万金滩处汇入辽河,在我市境内长约71公里。绕阳河的支(水)流多由上游锦州汇入,包括辽绕排干、东沙河、龙湾水库下游河、庞家河、羊肠河、西沙河、贺张沟、沙子河、月牙河、大洋河、锦盘河、丰屯河等12条支流。在我市,绕阳河设有1个国考断面,为胜利塘断面,是“双20”攻坚断面。
(二)水环境质量
根据国家采测分离数据结果显示:
1.辽河盘锦兴安断面2019年水质为Ⅳ类,达到Ⅳ类考核标准;2020年第一季度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综合指数为3.9933,同比(8.5061)改善53.05%,但3月份断面水质超标(为Ⅴ类),超标污染物为氨氮,超标0.19倍。
2.辽河曙光大桥断面2019年水质为Ⅴ类,超过Ⅳ类考核标准,超标污染物为COD,超标0.19倍;2020年第一季度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达到考核标准,综合指数为3.6906,同比(8.4730)改善56.44%。
3.绕阳河胜利塘断面2019年水质为Ⅴ类,超过Ⅳ类考核标准,超标污染物为BOD5,超标0.37倍;2020年第一季度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达到考核标准。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我市地表河流水质为目标,坚持水岸统筹、标本兼治、点面结合、区域联动、各方协同、多措并举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以工业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居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限期整改,验收销号,确保“双20”重点河段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三、存在问题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的通知(辽环督改发〔2020〕4号)》,我市共涉及3个断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辽河盘锦兴安断面
每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农田泡插期和6月20日至7月10日农田补水期,由大辽河调水至辽河,暨新开镇地区沿河排水经新开河二道桥子闸排入辽河,届时大洼区新开镇及于楼街道生活污水将会影响兴安断面水质,其余时间辽河段河闸均为关闸状态。
(二)辽河曙光大桥断面
一是八一南迁泵站汛期部分生活污水和雨水存在混排问题;二是支流螃蟹沟河流无生态补水,并承接盘锦市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和辽河石化分公司每日排放约15.6万吨尾水,造成支流水质不稳定,影响曙光大桥国考断面达标;三是中华路至盘锦市第二污水厂之间市政污水管网塌陷,造成污水厂进水水质较差,影响污水厂达标排放。
(三)绕阳河胜利塘断面
一是盘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造成部分污水直排;二是曙光七分场地区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三是新材料产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未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四是绕阳河入境支流沙子河以及月牙河存在沟帮子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八百垅工业园区企业污水直排、散乱污企业直排污水等问题,造成我市入境鲜峰桥断面水体污染物浓度长期居高不下。
四、管控措施
(一)工程措施
1.加快推进新开镇(于楼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彻底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推进盘锦兴安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预计2020年末完工。(责任单位:大洼区政府)
2.通过南迁和八一泵站雨污分流改造,同时在入河口前设立拦水坝的临时措施,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辽河;通过全面排查城区泵站,检修谷家泵站、八一泵站、南迁泵站闸门,彻底维修污水主管网,推进曙光大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预计2020年末完工。(责任单位:双台子区政府、市住建局)
3.利用鼎翔污水厂已建成的(0.2万吨/日)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周边污水,确保现有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新建3000吨/日(一级A标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曙光大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预计2020年6月末完工。(责任单位:兴隆台区政府、市住建局)
4.加快推进盘山县(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扩建和北方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工程进度,促进绕阳河胜利塘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计划2020年6月末完工。(责任单位:盘山县政府、市住建局)
5.利用兴隆台区(0.07万吨/日)已建成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周边污水,确保现有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新建七分场地区(0.1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推进绕阳河胜利塘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计划2020年6月末完工。(责任单位:兴隆台区政府、市住建局)
(二)管理措施
1.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体系。对全市行政区内各河流的入河排放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入河排放口底数,在此基础上,对入河排放口进行溯源分析,将排放源与排放口进行关联,并建立关联台账,形成动态数据库,取缔非法排污口,对不达标的排污口进行达标整治,通过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相关县区政府)
2.完善河流断面水质监控预警及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河流断面超标应急处置机制,实时查看在线监测平台,及时发现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立即发出预警。实施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对河流断面污染问题实施同时排查,联合控制。加密跨境断面监测,发现超标立即启动应急程序,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上报省厅协调解决。(责任单位:相关县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3.建立和完善巡复查工作体系,确保发现问题不留死角。安排固定巡查人员,结合无人机航拍、红外溯源设备等手段,对重点水体出入境流断面、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河道垃圾等污染源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开展交办和延时复查,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对于复查未整改问题进行二次催办,对于长期未整改问题进行再次督办。建立起一套“交办—催办—督办”问题办结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发现、整改形成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市级抽查巡查、县区监管、企业负责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突击检查、夜查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水污染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排、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企业“黄红牌”公示制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依法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停业、关闭。(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三)协同措施
1.住建部门负责科学调控泵站水量,增加设施维护检修频次,加大对雨、污水管线的淤泥清理,保障雨污水收集、转输能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农田退水监测调查,科学指导农药化肥使用,管控鱼塘排水错峰排放,配合科研高校摸清农业面源对河流水质污染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3.水利部门定期研判河流断面枯水期水质保达标工作,科学制定调水方案,利用现有存续水量和河闸蓄水调水的优势,定期对干支流河道水体进行调流,提升水环境容量,保障河流断面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区和责任部门要按照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整改任务明晰,确保落实到位。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出台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和目标。
(二)加强科技支撑
支持加快研发低成本、高标准的污水处理技术,开展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探索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
(三)落实整改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责任部门在已列出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列出每个区域、河段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问题清单,并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整改责任人,每周调度进展。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需报送联系人,并每周上报整改措施和工程进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8]44号)要求,继续加大断面水质超标补偿力度,发挥资金效能,将扣缴资金和生态环境部门罚没款用于河流综合治理工作。同时通过积极对上争取资金、设立市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积极筹措我市河流综合整治资金。
(五)严格任务考核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完成方案里目标任务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六)强化社会监督
各县区政府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民心网、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主动接受监督,构建全民行动的格局。
***:1、盘锦市重点断面水质情况
2、盘锦市重点河段突出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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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重点断面水质情况
序号 | 所属流域 | 所属河流 | 断面名称 | 考核主体 | 考核目标 | 时间 | 水质类别 | 监测指标 | 超标因子 (倍数) | ||||
COD | 高锰酸盐指数 | 氨氮 | 总磷 | BOD5 | |||||||||
1 | 辽河流域 | 辽河 | 盘锦兴安 | 盘山县 | Ⅳ | 2020年1月 | Ⅳ | 23.50 | 5.60 | 1.11 | 0.07 | 4.80 | —— |
2020年2月 | Ⅳ | 16.00 | 3.40 | 1.28 | 0.04 | 1.20 | —— | ||||||
2020年3月 | Ⅴ | 23.00 | 2.70 | 1.79 | 0.06 | 1.60 | 氨氮(0.19) | ||||||
2019年均值 | Ⅳ | 29.09 | 7.89 | 0.39 | 0.20 | 5.98 | —— | ||||||
2 | 辽河流域 | 辽河 | 曙光大桥 | 兴隆台区 | Ⅳ | 2020年1月 | Ⅳ | 28.00 | 4.80 | 0.17 | 0.07 | 2.60 | —— |
2020年2月 | Ⅳ | 28.00 | 4.40 | 0.14 | 0.19 | 2.60 | —— | ||||||
2020年3月 | Ⅳ | 14.00 | 3.80 | 1.27 | 0.11 | 2.70 | —— | ||||||
2019年均值 | Ⅴ | 35.56 | 8.55 | 0.95 | 0.20 | 5.25 | COD(0.19) | ||||||
3 | 辽河流域 | 绕阳河 | 胜利塘 | 兴隆台区 | Ⅳ | 2020年1月 | Ⅴ | 30.00 | 7.80 | 1.22 | 0.17 | 8.20 | BOD5(0.37) |
2020年2月 | Ⅳ | 28.00 | 8.70 | 1.15 | 0.15 | 5.30 | —— | ||||||
2020年3月 | Ⅳ | 27.00 | 5.70 | 0.95 | 0.10 | 3.60 | —— | ||||||
2019年均值 | Ⅴ | 30.00 | 7.35 | 0.97 | 0.26 | 8.20 | BOD5(0.37) | ||||||
注:2020年1月因冰封无法监测,故沿用2019年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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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重点河段突出问题整改措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