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法律援助工作站三项措施强化职能见成效
今年以来,南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佛山市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精神,采取三项强有力措施,发挥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困难群众、服务政府的职能作用,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落实定编定员,明确组织保障。根据《意见》和区编委〔2006〕49号文精神,工作站在区司法局的指导和协调下,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情况,取得镇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列入镇的财政预算,并配备一名政府聘员专职从事法援工作,在组织机构和人员经费上有力地保障了工作站正常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职能,加大办案力度。自去年7月区法援处下放部分案件的审批权后,工作站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法援案件承办规程,熟练掌握受理、审批、指派等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审批权的正确合理使用;同时,主动与本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上的沟通协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横向联系,工作站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大幅增长。据统计,2006年该站共承办法援案件6件。今年仅第一季度,便承办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其中7件由工作站自行受理承办。
三是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站计划与镇广电站联合制作法律援助专题片,通过该镇的广播和电视频道进行广泛的宣传,增强居民群众及外来人员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了解,引导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此外,工作站还制作了一批《法律援助联系卡》拟于近期内向镇内的360低保户发放,为困难群众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