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首次对公安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
日前,禅城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根据禅城区对大部门整合设立分党组、优化运行机制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禅城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其中,禅城区进一步加强对公检法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目前已首次对区公安分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履行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信访职能。
根据《关于加强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派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和派出镇(街道)纪工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分局负责对公安派出所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派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和派出镇(街道)纪工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分局的关系是分工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关系。(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