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警方连续抓获17名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4月6日至25日,郓城县公安局又连续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
4月6日,刑警大队联合唐庙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天、于某、张某欣、张某宁。自今年1月份以来,四人在明知为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通过专业洗钱软件“金彩收益APP”实施洗钱犯罪行为,涉案资金流水数百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等4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8日,东城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经查,黄某在近一个月时间内,盗窃电动车12辆,涉案价值1万余元。目前,追回被盗电动车9辆,已返还给失主,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1日,刑警大队联合郭屯派出所、合成作战中心抓获犯罪嫌疑人岳某。今年3月25日,岳某在郭屯镇一超市内盗窃现金2万余元。4月7日,岳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恐吓等方式威胁郭屯镇村民郭某向其支付15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岳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3日,刑警大队联合丁里长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今年4月6日,张某通过他人介绍,在明知所收的钱是非法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交给犯罪分子用来转账***,涉案金额共计50498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4日,李集派出所联合刑警大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龙、李庆某。今年4月13日下午16时许,在行车途中,张某龙、李庆某对王某、丁某实施猥亵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龙和李庆某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7日,张营派出所联合刑警大队将上网逃犯戴某抓获。今年4月7日11时许,张营街道办事处村民侯某的手机收到一条申请贷款的短信,侯某“速审版”“APP”并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操作,被告知输入信息错误已申请的贷款被系统冻结,需要向对方账户转账才能解冻。侯某向对方转账25000元后,被告知申请的电子合同未经更改私自提现,贷款被二次冻结,需要继续转账才能解冻,侯某再次向对方提供的卡号分别转账49000元、 26000元。随后,侯某发现被骗立即报案。经查,涉案资金流入戴某的***内。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8日,李集派出所将上网逃犯杨某抓获。2020年6月1日2时许,孔某在一饭店吃饭时,因琐事与同桌吃饭的张某阳发生争执,张某阳纠集杨某等人对孔某和同桌吃饭的张某航进行殴打,造成孔某与张某阳不同程度受伤。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8日,刑警大队联合合成作战中心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今年3月份以来,唐某在明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办理12个固定电话号提供给其上线,非法获利七千余元,电话号被用于电信诈骗,导致多名受害人被骗,被骗金额达19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9日,经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自2019年4月注册成立郓城某公司以来,从威海某公司和寿光某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用于进项抵扣税款,并向郓城某建材公司、山东某贸易公司等8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价税合计300余万元,王某非法获利15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4 月24日,刑警大队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今年2月至3月份,闫某为获取不法利益,在明知***内金额系由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仍使用其本人***接收、转出非法资金,涉案资金流水多达七十七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25日,随官屯派出所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端木某、李国某、李法某,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违法嫌疑人童某,追缴电动三轮车及电动车共四辆。经查,端木某、李国某、李法某在近一个月时间内,盗窃4起,其中包括3辆两轮电动车、1辆电动三轮车及1辆两轮摩托车,涉案价值1万余元,童某收赃一辆两轮电动两轮车。目前,犯罪嫌疑人端木某、李国某、李法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嫌疑人童某已被依法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