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消防支队工作组深入基层督查消防安全工作
为切实检查和推进“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根据支队的安排部署,防火处胡洪冰副处长带领防火处相关人员深入普安县,抽查了该县的供电大楼消防工作,发现该大楼存在边施工边使用的现象;由于该大楼一边为供电局办公,一边租给另一单位使用,目前正在装修,存在施工占用消防通道,造成部分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损坏;同时将电梯前室的防火门改成了普通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和健全,消防工作职责未认真履行好等。另外,工作组一行还深入晴隆县,对该县中国石化正在建设的油库和输油加压设施的消防工程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工作组责令普安县消防大队对该县供电局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