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党委专题听取纪律规定执行工作任务落实年督导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落实“严打犯罪、严管队伍”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全州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作风。州局党委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到2015年9月在全州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纪律规定执行、工作任务落实年”活动。为确保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10月11日,州公安局党委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州局党委成员带队对各县市公安局、州局机关各部门活动情况开展专项督导。11月10日,州局党委专题听取督导工作情况汇报。
汇报会上,各督导组汇报了各县市公安局、州局各部门督导工作的情况,党委会议分析了当前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少数单位对州局党委对活动的要求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状况。对州局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只是就学习而学习,就文件套文件,缺乏对本地区、警种、部门、岗位和具体民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甚至一些单位和部门最起码的形式、最基本的程序都没有走完,一味地强调警力、时间等客观因素,对待州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束之高阁、敷衍塞责,没有将州局党委在全州公安机关开展“纪律规定执行、工作任务落实年”活动视为抓队伍、促工作的有力契机和有效手段,导致一些纪律要求、重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不力、难以见效。主要表现在:部分公安民警和一些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不谋不思不干、“五化”勤务模式改革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落实、“集市流动警务室”建设要求坚持不到位、看守所等监所安全防范工作存在死角死面、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存在安全隐患、派出所三年建设工作任务的警力比例达不到要求、经济犯罪侦察和“雷霆行动”等重点工作推而不动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李宏亚会上强调: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在“想办法”、“抓落实”上下功夫。思则变,变则通。想办法:就是要立足于自身、现有的岗位特点、治安状况、警力资源和民警思想动态,在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如何提升工作效能、催生工作实效上定措施、定目标。制度措施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抓落实:就是要在“认真”二字上动真格,领导干部要有敢于担当和“唱黑脸”、“当包公”的精神,自己首先要发挥表率作用,做到以上率下,对下属要传递工作压力和责任,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权责明确,对工作任务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具体而明晰的规定,要严格奖惩措施,做到奖惩分明。
会议还要求:州局纪委、督察支队要对各督导组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州通报,对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进掌握,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