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南海区外事侨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南海区外事侨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外事、侨务、侨联、港澳事务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外事、侨务、侨联、港澳事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华侨、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和反映全区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掌握全区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动态,拟订全区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全区外事、侨务、侨联、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接待访问我区的外国政府、议会、政党等官方代表团、友好人士、工商界领袖以及其他重要外宾;协调外国驻华机构和使领馆往来事宜,协调外国记者事宜;协调处理我区重大涉外事件及我区在境外公民、机构的领事保护工作;负责本区国外友好城市交往工作,开展民间对外友好交往活动;负责南海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区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和签证(签注)工作;承办因公临时出访及多次往返港澳公务证件申请;办理本区企事业单位申请外国人来华的签证通知函。
(五)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相关议案和提案,做好侨务信访投诉等工作。
(六)积极参政议政,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人大、政协侨界代表的推荐工作。
(七)负责开展涉侨宣传、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涉侨经济和科技合作等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开展对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接待,开展涉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的联络接待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海外对台工作。
(八)负责归侨、难侨扶贫救济工作,负责侨房政策落实工作,办理归侨、侨眷身份确认及华侨房屋确认、侨胞建房用地证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遗体入粤安葬证明,指导各镇街及各基层侨联会建设,承担世界南海联谊总会日常会务工作,负责华侨华人及新生代联络工作,承办海外华裔青年夏(冬)令营。
(九)协调和管理我区与香港、澳门官方往来有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我区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配合和协助中央驻港澳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能,南海区外事侨务局内设有证照事务科(挂出国人员管理科牌子)、外事联络科、侨务和港澳事务科(挂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牌子)。本部门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6年部门收支总决算2075.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97.37万元;本年支出1567.52万元。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1597.37万元,比2015年收入减少12.98%,按资金来源分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97.37万元。
三、2016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567.52万元,比2015年支出减少12.01%。按支出决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0.8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6万元,农林水支出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36万元,其他支出1.22万元。
1、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基本支出814.43万元,其中机关运行143.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机关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决算0万元。
四、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合计238.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42.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7.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7万元。“三公”经费增减的主要原因是:(1)因公出国(境)支出比2015年增加115.49%,由于因公出国(境)的计划及审批由区委区政府根据当年中心工作统筹,单位的组团批次与上一年相比或增或减。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2016年对外交往的任务比2015年增幅较大。按照区财政局的指导精神,出国费用为全区控制总数,由组团单位负责整个团组的出国费用,其中包括非我局人员的费用。(2)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5减少6.4%,公务接待费用与2015年相比变化不大,公务接待或多或少,属正常现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69.53%,2016年该项费用包含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加油费、桥路费、停车费、车辆保险费、维护费等日常相关支出合计5.22万元,用于开展项目活动用车租赁费13.75万元,由于2016年开展的项目活动较2015年的有所增加,故用车租赁费用也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8: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表扫描件.pdf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佛山市南海区外事侨务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