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佛山网约车申请标准将变化新增网约车须用新能源
9月12日起,《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将实施。根据市政府网近日发布的政策解读,从2019年11月1起,申请网约车的新能源车辆应为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车辆,强化安全背景审查和公共安全维护,同时明确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监管平台。
申请人不用再奔波交证明
市交通运输局方面表示,对比原来的《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从加快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着手,落实国家、省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新办法实施后,网约车准入和平台运营方面将有新变化。其中,新办法要求7座及以下新能源汽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而从2019年11月1起,申请网约车的新能源车辆应为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车辆。此外,申请人出具无交通肇事犯罪、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多份材料也从原来的“证明”修改为“申明”。通过采取申请人先申明、主管部门再内部核实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就可以避免开具各类证明材料的奔波劳累。
此外,新办法也对网约车平台许可证两年有效期限作出修改。参考周边城市,新办法将网约车平台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5年。
不合格车辆要及时下线
下月实施的新办法还特别强调了安全原则,通过强化事前背景审查、事中动态监管、事后数据追查等,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确保运营安全和各方合法权益。
其中,在强化安全背景审查和公共安全维护方面,新办法明确了公安机关应对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且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时,网约车平台公司须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如实提交数据信息。网约车平台公司每季度将驾驶员和车辆信息提交到市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对核查存在问题已不符合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条件的,平台要及时下线相关驾驶员和车辆,并督促办理证件注销等手续。
此外,数据传输也有相应要求。新办法对有关数据接入要求进行修改,要求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