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东营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51批次的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47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咸菜丝亚硝酸盐指标不合格;海洋石油船舶公司生活服务队的芹菜甲拌磷指标不合格;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港航有限公司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指标不合格;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的咸菜亚硝酸盐指标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1.2017年第2期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标示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2.2017年第2期监督抽检合格产品及其标示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