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林海做客解读光明为市民网友解读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深圳新闻网2019年10月31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陈圆圆)近年来,光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推进了一系列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举措。10月31日下午,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的解读光明系列访谈,邀请了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林海走进深圳新闻网演播间,为广大市民解读《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集体经济是深圳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在访谈伊始,刘林海就围绕这一市民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他介绍,社区集体经济是推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繁荣村域经济、增加公共财富、改善居民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此,光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也曾在多个场合多次提出要把发展集体经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给予集体经济发展更大力度的支持。今年3月份,光明区机构改革,专门组建成立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加挂集体资产管理局牌子,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强力推进集体经济的发展。为此,光明区规划先行,率先制定了《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分类分步、提前谋划未来三年社区集体经济工作,梳理出13项重点攻坚任务,致力于大幅提高社区集体土地、物业使用效益。其次,光明区还专门出台了《光明区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薪酬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文件。通过强力推进国企引领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深入开展光明区社区集体产业空间统筹开发运营研究,由区属国企和辖区54个社区股份公司联合成立公司对社区集体物业统租统管、综合提升、合作开发,把国有企业的资源、资金、管理、人才方面的优势和集体物业空间优势充分结合起来。
刘林海在访谈中指出,2014年,光明区印发了《光明新区扶持社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扶持办法》实施多年来,在鼓励引导社区股份公司淘汰低端产业、积极开拓发展新的经济模式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新形势变化、以及社区股份公司的需求变化,现行《扶持办法》亟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此,光明区在本次《扶持办法》的修订,以稳中求进为主基调,鼓励引导社区股份公司推动集体土地开发建设,清退区政府认定的散乱污危企业,打造符合市、区产业导向的专业园区,引进和留住符合市、区产业导向的优质企业,拓展产业空间,助力光明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建设;鼓励社区股份公司引进人才,吸引社区原居民回社区股份公司就业,为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具体来说重点修改了10个方面内容,包括修改专项资金名称,将扶持社区股份公司发展资金统一归口到《扶持办法》等。
刘林海介绍,新修订的《扶持办法》具有范围大、额度大、体系性强、方向精准等特点。他表示,下一步,光明区要抓好社区集体经工作,为世界一流科学城、北部中心建设贡献集体的力量。刘林海认为,这其中最核心的关键点是要大幅提高社区产业空间使用效益,为此将聚焦五大提升,在机制体系、发展规划、产业升级、综合素质、管理治理五个方面全面发力:一是聚焦机制提升,完善集体经济管理体系;二是聚焦规划提升,抓好社区综合发展规划;三是聚焦产业提升,优化升级产业发展空间;四是聚焦素质提升,激发股份公司内生动力;五是聚焦管理提升,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访谈结束后,市民网友也可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政策解读》栏目进行详细了解,通过此栏目也可回看访谈实况,了解政策原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