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耐心调解化纠纷公证来为您导航
“人去世了,那边要公证书,我们来办个公证”,通常继承权公证申办的开始便是这样一句话,“那边”可能指的是生前所在单位或是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等,可有时,人们似乎并不理解继承权公证的含义和“那边”要公证书的意义。近日,一张《参保人员在职死亡一次性支付表》映入公证人员的眼帘,而手持这张单据的当事人李某告诉公证处“父亲生前所在单位要公证书”。可这里面的财产都是遗产吗?符合继承权公证申办条件吗?单位是否真的需要公证书?这些当事人及其家属一概不知。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的定义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有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抚恤金、一次性救济费是否属于遗产?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救济费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企业行政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的费用。两项费用都基于死亡这一事实,两项费用的支出实际是一种物质补偿,而并非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上述两项费用不是遗产。公证人员帮助当事人李某联系其父生前所在单位,经电话讲解与沟通,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了解到这两项费用无需办理继承权公证,也得知当事人李某有证明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在核实好相关情况后,李某告诉公证处单位不再要求他提供公证书,只需直系亲属共同来单位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即可,特别感谢公证处为他化解矛盾纠纷,也免去办理公证的时间与费用。
服务人民体现在公证窗口的方方面面,不过分追求办件量,能让人民真正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是衡量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公证处全体人员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与便民政策文件,提升自身素质与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听民意、办实事、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