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新形式新领域
一是建立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形成参与社会管理的合力。整合各种资源,建立“检调对接”机制,试行和完善不捕案件说理制度、起诉书附注法条制度、不起诉案件理由说明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机制,推行检察信访联络员制度、信访联动机制和联合接访机制等。二是开辟职务犯罪预防新途径,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努力推动职务犯罪预防由部门预防向社会预防转变,逐步形成了具有斗门特色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模式,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法制日报》在4月23日“司法版”头条以《斗门模式源头防止村民自治变村官自治》为题进行了刊登。服务和保障农村换届选举的专项预防工作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三是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完善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办案,注意发现有关部门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改进管理措施,促进社会建设。四是积极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监督与服务并行,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夯实基层维稳基础,促进社会管理能力提高。与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信访信息共享平台,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实现市、区、镇三级信访信息联动共享,提高了快速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