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公示深圳市历史建筑名录(第一批)的通告
为继承和弘扬深圳市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建办规函[2017]270号)精神,通过对全市历史建筑进行普查、筛选、评估和专家评审,遴选出我市第一批45处历史建筑名录,现予以公开展示,欢迎各方对公示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8日至22日,采用现场展示和网络公示相结合的形式,在每一处历史建筑所在街道办均设置展板和意见回收箱,同时在规划大厦一楼展厅(红荔西路8009号)一并展出,此外,公示内容也同期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发布,市民可登录该网站浏览查询。
公示期内如对展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通过现场投递意见征询表、网络提交、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反馈,提交意见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本次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通讯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7,请注明“历史建筑公众意见”字样,邮政编码:518034, 邮箱:jzsjc@szpl.gov.cn,传真:0755-23982317。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8120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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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第一批历史建筑政府材料.pdf
第一批历史建筑新闻通稿.docx
公示深圳市历史建筑名录第一批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