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311室,联系电话:0831-5629360,邮编:***535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1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积极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依法依规,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方便了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和监督。依托信息载体主动公开信息886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1条,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2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条例》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1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信息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单位开办微信公众号2个,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0个。以屏山人社、屏山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积极发挥政务微信作用,进一步扩大人社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对各职能股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进行公开,对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公开的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可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等有时还不够规范化,信息审核不够仔细,个别信息存在错别字;二是人社系统政策较多,公开信息中对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在解读细节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2022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公开的“含金量”。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应用,适应公众的信息获取习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推送到公众视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