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工作会议在巩义召开
7月26日,郑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工作会议在巩义召开。会议解读了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及职业介绍补贴相关政策,巩义、新郑等六个县(市)、区交流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经验。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输出处吕志华处长充分肯定了郑州市近两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和在农民培训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通报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传达了国家和省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有关政策和指示精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保明对近两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他说,2004年以来,在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我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由原来的无序流动,自发转移到现在经过就业培训,有组织的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绩显著。同时,王局长指出了目前转移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转移就业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转移就业工作的服务和管理理念需要进一步创新。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王局长强调:一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加大整合现有的培训资源工作力度,加强教学和实践训练条件建设,积极创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继续强力推行1+3的培训模式,使培训就业一体化,对达不到1+3培训模式的培训机构不予以拨付培训资金,对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培训机构取消培训资格;各个培训机构要建立参加1+3培训模式人员档案,规范管理,方便就业。二要抓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服务。各县(市)、区要强化对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监管,建立高效、完善的劳动力管理与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作用,引导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坚持举办招聘洽谈会,广泛开展送培训、送岗位、求职登记等服务活动,乡、镇的劳动保障示范所要发挥表率作用,为农民服务好。三要就地转移与异地输出并重,拓宽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一方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乡镇企业、招商企业就地招工,促进就地转移;另一方面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就业原则,坚持“依托内陆,走进沿海,面向全国,拓展海外”的方针,实现异地安置就业,使农村劳动力“有剩余,就转移,输得出,增收入”。四要加大执法力度,健全保障措施,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环境。一是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机构,教育农民到正规合法的中介组织求职,防止上当受骗,当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处理,积极与公安、工商、监察、建设、市政、交通、卫生、教育、大型项目等部门协调,加强综合管理;二是建立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不定期进行联动协作和统一行动,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执法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为农民工转移就业开辟绿色通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范围,促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不断完善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使农民工与市民享有同样的权益。五要深入开展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示范达标活动。各县(市)、区要围绕乡镇劳动保障所示范达标六项硬件标准,五项工作标准,五项工作人员素质要求,十项工作职责以及九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建设,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基本档案和数据库等基础管理工作,将工作基础打牢、局面开好、使样样工作到位。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定信念,明确任务,创新思路,克服困难,努力开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