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民宗局2020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9〕175号),安排下达我县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34万元。经县领导同意,安排玉和苗族乡50万元,安排曹营镇184万元。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和资金投向,现将234万元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资金安排情况
(一)玉和苗族乡:用于玉和苗族乡隘凤公路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全长4.8km,间隔40米一盏,共计划120盏,合计50万元。
(二)曹营镇:用于曹营镇红卫村、凤鸣村、鹿鸣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内容为硬化三个村乡村道路,合计184万元。
二、规定及要求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要求,资金按相关程序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期限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四、监督举报电话
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0831-4039499
珙县财政局0831-4380611
珙县纪委(监察局)0831-4012805
12317监督举报电话0831-12317
五、意见收集
意见收集人:冯蝶;电子邮箱:123897425@qq.com;通讯地址: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190号。
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