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
5月27日,龙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杨军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龙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刘朝辉、杨钦星、段小贝、罗定文出席会议。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鹏、龙岗区区长助理吴城鑫列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会议听取和审议提请杨军同志任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人事任免事项,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该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杨军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军在作表态发言时表示,近年来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快车道”,特别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将龙岗区作为“东进战略”实施的主战场。龙岗区正处在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内,能在这个时刻到龙岗来工作,感到十分荣幸,也深感重任在肩。杨军表示,一定会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诚恳接受人大监督,以身作则,廉洁从政。
此前,区五届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确定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