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市机关一幼:
2013年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关于2013年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138号)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登陆珠海教育网站(www.zhjy.net)通过人员名单,按照公示要求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7日。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人事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区、各直属学校对没有投诉情况的申报人可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申报人须每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3年12月30日前报送我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2121823,2121315。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列表:
***1:2013年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名单.xls (19.968 KB)
***2:公示文稿(样式).doc (25.088 KB)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31.23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