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4次集体研讨学习
3月18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4次集体研讨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区委书记刘忠远主持会议,区领导聂玉彬、宗志坚、刘承志、崔克辉等参加学习。
刘忠远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此次宪法修正,标志着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成为国家意志,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刘忠远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宪法修正为契机,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要严格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会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研讨交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宗志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成文,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健先后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