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储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环资类项目储备,并规定今后凡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皆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未列入储备库的项目不予以支持。储备项目主要包括: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节能重点工程;3、循环经济工程;4、资源综合利用工程;5、节水工程;6、环境保护工程;7、城镇污水垃圾建设等。
2016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选取工作已经展开,请相关单位将符合条件的,2016年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尽快填报入库。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内容,如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请登录http://kpp.ndrc.gov.cn/,注册新用户,将项目信息填报后提交至济南高新区发改局。
申报时间截止至1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温红88871051
*** 《关于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储备的通知》
高新区发改局
2016-1-28
编辑: 高新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