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服务专项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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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鲁财社指〔202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具体如下: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号)有关要求,现预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S071****00004,具体金额见***1),由各区根据项目审批情况,及时将补助资金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年底前省级将根据备案情况据实结算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支出列2021年“2081006养老服务”科目,省级***公益金支出列2021年“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支出”科目。
该项资金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等有关要求,强化绩效引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收到指标文件后10日内,请将细化完善的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后报送至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1 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x
***2 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民政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