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河街道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5月26日,回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各管区详细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1号文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村(居)委会每年应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根据文件要求,中心工作人员按照管区和村居打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明细表》和《公示表》,然后发放给管区工作人员,并明确公示要求:一是要全覆盖、无遗漏。所有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都要在所在村居进行公示。二是实行谁公示、谁调查、谁问责工作制度,确保公示结果客观真实,责任明确,出现问题可倒追倒查。三是要精准核实疑点信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生存信息存在疑点人员、服刑人员、重复领取人员等进行调查核实。四是对冒领养老待遇现象要”零容忍“。